地方創生,是一個應該討論更多「#經濟的社會功能」。最後能夠引領社會全面復甦的期待。在這個高度變動的社會狀態當中,資源的分配越來越不均衡,因此地方創生從日本到台灣,在通動的初衷,都在於強調資源的均衡、城鄉的均衡,用政府定義劃撥的方式,進行補助和輔導。

在地方創生領域,聽過許多人對於地方創生建制專法的支持動機,源自於「台灣這樣會做到日本也沒有做到的事情」。但其實若我們查核日本的地方創生政策法制化過程,可以發現日本為實現人口均衡及維持經濟活力,自1998年起推動地方創生政策,早期是強調都市機能活化,2002年的特區制度,開始透過法規鬆綁活化地方經濟與產業活動,並於2013年制定「#國家戰略特別區域法」,後於2014年再制定「城鎮、人、工作創生法」。很榮幸今天能夠受邀參與由台灣民眾黨團 立法委員陳琬惠所發起的「地方創生促進法公聽會」。簡單整理今天聽下來的幾個筆記和反思。

地方創生能夠有母法著手法制化,一直是我們的期待

國家能夠針對地方創生能夠有母法,一直以來就是針對特定議題與國家發展之重要政策的態度與立場表達途徑。台灣浪潮非常支持國會開始針對地方創生的法制化有建設性的討論。

台灣的地方創生法制化,除了要求政府對此表態外,應該更要解決法規調適的問題。地方創生是一個專注在場域活化、空間利用的國家發展戰略,然而《國土計畫法》係就國土資源保育與利用之空間範圍,引導以宏觀整體觀點進行規劃之「框架性立法」,並有規範全國國土空間發展最高指導之地位,但仍然與推動地方創生政策尚無關聯,台灣浪潮建議應朝制定專法之方向推動,在專法中明定地方創生定義與執行方法當中的各類權責與政府溝通窗口,較為適宜。

政府統一窗口未必能解決問題

政府統一窗口,未必能夠解決地方第一線問題。以縣市的鄉鎮公所,其實更屬於總務屬性的地方機關,若層層往下,以統一窗口的方式協調,我們反而遺漏了更多的地方需求。且統一窗口更無法從根本解決跨部會之間溝通的成本與責任重疊問題。因此台灣浪潮認為,國家能夠設立專法,除了表態效果之外,更能夠予以各部會執行政策的明確法源依據。

#文化部非常重視人才培力的效果。因為地方上儘管有精彩的地方文化素材,亦需要具備轉譯能量的人才,才能協助地方將地方核心予以呈現。此外,文化部從早期的社區總體營造計畫,走到地方創生,政策其實是一致的,只是過去在社造是專注在公益性,惟地方創生更需要關注產業性。

地方創生需要更精準的補助款?

與會的前輩們提出,是否在補助計畫上,可以更為 #精準的予以投放政府補助款,讓地方的創生效果更聚焦?其實這是有困難的。台灣浪潮甚至鼓勵所有地方團隊對於台灣的「#一個地方創生#各自表述」,台灣正在一個地方文化、人口結構和整體國家發展戰略的轉捩點,面對疫情後的新世界模式和產業結構,我們需要多重的定義,才有可能透過這種「各自表述」的方式「集思廣益」,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點,找到台灣在這個將會面臨氣候變遷、貧富差距和各類社會動盪的一百年,地方要長成什麼樣子?或許所謂「均衡發展」或是「人口回流」未必會是我們的共識,而是在動盪的時代,希冀能夠「#適得其所」。

各部會的在執行地方創生政策的總目標是一致的,但是在各類案例當中,我們可以觀察到似乎各部會每年的檢視方法,大為不同,這些檢視指標,能不能夠回應到總體目標是一個大哉問?基於此因,如果地方創生專法,除了訂定方針之外,應要求行政院訂定可被量化的總目標,並在中央地方創生會報當中將討論各縣市資源整合列為必要議程。

由衷期待,地方創生,作為台灣下一個 #百年國策 能夠讓政府更開放的傾聽民間的意見回饋,讓每一個台灣角落都可以是一個安居樂業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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